网络防沉迷不能落下短视频
李威是北京市一所中学的初中生,近两年,他喜欢玩一款名叫《王者荣耀》的网络游戏。为了提高自己的游戏水平,李威经常上某直播平台观看主播的比赛。
“我身边很多朋友都会看网络直播和视频,也经常会聊游戏比赛和游戏操作,觉得还挺有意思的。”李威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让李威和朋友们喜爱的网络直播和网络视频,却经常被家长们视为“洪水猛兽”。
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告诉记者,她在刚当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不久,就接到了不少学生家长的求助电话,“有一些家长打电话向我提议,希望我关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他们说,孩子经常抱着手机玩游戏、看视频,不管不行,管得太严又会被孩子们抵触”。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成为热议的话题。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网络短视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非常大,在危害程度上比网游更甚,建议修订草案对此加以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认为,对于网络短视频和直播平台,既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加以禁止,也不能放任不管,而是要通过法治的方法,构建适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
“修订草案应当明确规定,网络平台应当建立青少年模式,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这一模式尽可能不被‘绕开’。同时,可以考虑成立道德委员会,对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内容作出分类,将这些健康的、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应用在青少年模式中。”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得孩子者得天下”
据《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
“对于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而言,‘得用户者得天下’可谓是一条金科玉律。而在这些用户中,未成年人占据了不小的比例,还会贡献不小的流量。在这一领域,甚至有着‘得孩子者得天下’的说法。”朱巍说。
朱巍指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短视频和互联网直播的现象都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农村,一些留守儿童由于无人监管,娱乐设施又较为匮乏,观看网络短视频和互联网直播,已经成为他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王大龙曾经到山东临沂的偏僻山区调研过,他在那里发现,很多孩子都在玩手机,网络游戏和观看视频直播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娱乐活动,手机都是他们在外打工的父母买的,爷爷奶奶平时既不会管也管不住。
朱巍发现,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未成年人都很难抵挡住网络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的诱惑。
“网络视频和直播平台很多都会使用让人沉迷的算法,用以提高用户粘度,达到商家的目的。很多时候,成年人都会沉迷其中,更何况自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而且,当下很多网络主播的素质良莠不齐,网络直播的内容也有很多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无论是失控的时长还是不合适的内容,都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朱巍说。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还产生了另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打赏。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打赏网络直播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其中不乏“海南海口12岁小学生打赏游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元积蓄”“未成年人郑某留学期间,在直播平台消费65万余元”这样的巨额打赏事件。
“未成年人由于认知能力与自控能力不足,很容易出现非理性网络消费行为,这不仅会给其家庭财产带来损失,也会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朱巍说。
上线“青少年模式”
为了解未成年人观看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的现状,李秀香专门到学校、企业和政府部门进行调研,她发现,网络平台在技术层面所采取的防沉迷措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一些网络平台采取的限时、实名制等手段,并不能很好地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例如,未成年人如果用父母等长辈的手机号注册信息,就很容易绕开这些‘防火墙’。”李秀香说。
朱巍同样注意到这一问题,他建议,监管部门应当推动平台积极采取措施,借助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尽可能精准地筛选和判断出符合未成年人特质的用户,然后结合限时、实名制等手段加以规范。
近年来,为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青少年模式”开始在网络平台上线。
国家网信办网站10月14日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国内共有53家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网络防沉迷工作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最近一批上线“青少年模式”的网络平台更加注重功能限制和专属内容建设。8月,国家网信办对此前上线“青少年模式”的20家网络视频平台的防沉迷效果进行了评估,指导相关平台调整优化功能设置,全面清理青少年专属内容池。
在总结推广前期经验基础上,这53家上线“青少年模式”的网络平台实现了统一运行模式、统一功能标准,在该模式下关闭站内搜索、弹幕评论、内容分享、私信聊天、拍摄发布、充值打赏等功能,仅推荐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确保“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池更健康更有益。
可参照网游监管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的问题,也引起了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注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指出,实践中,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已经出现了不少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例如内容低俗色情、模仿危险行为、网络沉迷等问题。从用户规模、使用时间、内容负面影响、时间沉迷等角度来看,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已经超越了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鉴于当前网络直播短视频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影响,吕薇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规定,将对未成年人影响重大的短视频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管范围。
苑宁宁认为,将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纳入监管范围,必须要做好实名认证工作,对未成年人网络账号的使用时间、观看短视频的时间作出限制。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可以观看的网络直播和内容,还是要进行筛选,构建适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短视频平台和网络直播平台,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到不适宜他们健康成长的信息和内容,应当采取积极引导的方式,创建适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直播平台。”苑宁宁说。
朱巍同样认为,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除了技术层面的完善,还要针对内容作出监管。在这方面,可以参照网络游戏的监管,成立道德委员会。
去年,在中宣部指导下,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成立。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高校、专业机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研究网络游戏和青少年问题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可能或者已经产生道德争议和社会舆论的网络游戏作品及相关服务开展道德评议。
“网络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内容监管,不能只是由平台自己来做,而是要有平台、政府、家长、青少年权益保护人士等多方力量参与。成立道德委员会,让各方力量参与进来,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监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