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网络安全宣传周也是网络安全普法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法治建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事关国家网络安全与秩序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施行,为推动我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维护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我国网络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严重侵犯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案事件时有发生。8月底,一款名为“ZAO”的App一夜之间火遍朋友圈,但很快就因为涉嫌侵犯用户隐私而受到了工信部的约谈。9月开学季,一些学校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学校管理,同样引发了各界关于隐私权的争论。
类似问题频发,一方面说明,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并融入社会生活,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大趋势;另一方面也说明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企业,抑或是普通网民,缺乏足够的法律常识,对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预判不足、认识不到位。
为此,以网络安全宣传周为抓手,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提升网民的网络权利意识,让网络安全宣传周成为网络安全普法周,势在必行。
加强网络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尤其要着力普及我国的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有六大突出亮点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网络安全息息相关:一是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二是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三是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五是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六是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规则。
同时,这部法律还为网民撑起了上网的保护伞。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
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有利于企业明确行为边界和法律底线,有利于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网络安全人民观,也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网络空间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确保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从2014年开始,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每年举办一届,每次都有不同的主题。各级各地应该牢牢把握住网络安全宣传周这个节点,发挥职能作用,把网络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其中,把宣传周同时打造成普法周。